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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保護

我們支持您

旅遊保險 - 旅行取消

如果您必須取消旅行,我們將根據銷售條款支付旅行提供商向您收取的取消費用,直至達到所訂購的限額。 

每個團體保單中的每次索賠的最高賠償額將是相應於所訂購的限額,對於同一索賠影響的所有被保險人。如果超過了規定的限額,賠償將在受影響的被保險人之間按比例分配,並根據每個人投保的金額進行分配。 

我們不會支付機場稅、簽發或取消的管理費、保險或服務提供商不支付的其他附加費用。您必須在旅行開始日期前取消旅行並通知供應商。此保證有效至您必須開始旅行的日期和時間。 

阻止您進行旅行的承保原因必須在您參加保險後72小時發生;除非您在訂購旅行的同時參加保險。 

阻止您按計劃日期進行旅行的承保原因如下:

健康原因: 

  • 嚴重疾病、嚴重身體損傷或死亡: 
    • 您 
    • 您的一級或二級親屬 
    • 照顧您未成年或殘疾孩子的人 
    • 您的職業替代者 
  • 您的三級親屬死亡。 
  • 如果您突然被通知需要手術。 
  • 如果您有妊娠並發症或流產。 
  • 如果您被通知進行器官移植。 
  • 如果您兩歲以下的孩子或兄弟突然生病並受此保險承保。

法律原因:
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一方,您將是法庭證人或陪審團成員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選舉站成員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警察拘留(只要不是犯罪)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參加與您的離婚相關的程序。 
  • 如果您將在計劃的旅行日期被給予收養孩子。 
  • 如果領事館無理由拒簽您的簽證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官方機構傳喚親自簽署文件。

勞工原因:

  • 如果您被解雇。必須是非紀律解雇。 
  • 如果您在過去六個月內未被雇用的新公司開始工作。如果您被臨時工作機構(ETT)雇用,我們將考慮您為其工作的公司,而不是ETT。 
  • 如果您必須在旅行日期進行正式考試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僱傭合同延長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迫調職並且必須更改住址。

特殊原因:

  • 對您的住宅(主要或次要)或您的專業場所造成的嚴重損害(當您的在場是必需的)。我們將認為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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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保護

像專業人士一樣旅行!

旅遊保險 - 旅行取消

如果您必須取消旅行,我們將根據銷售條款支付旅行提供商向您收取的取消費用,直至達到所訂購的限額。 

每個團體保單中的每次索賠的最高賠償額將是相應於所訂購的限額,對於同一索賠影響的所有被保險人。如果超過了規定的限額,賠償將在受影響的被保險人之間按比例分配,並根據每個人投保的金額進行分配。 

我們不會支付機場稅、簽發或取消的管理費、保險或服務提供商不支付的其他附加費用。您必須在旅行開始日期前取消旅行並通知供應商。此保證有效至您必須開始旅行的日期和時間。 

阻止您進行旅行的承保原因必須在您參加保險後72小時發生;除非您在訂購旅行的同時參加保險。 

阻止您按計劃日期進行旅行的承保原因如下:

健康原因: 

  • 嚴重疾病、嚴重身體損傷或死亡: 
    • 您 
    • 您的一級或二級親屬 
    • 照顧您未成年或殘疾孩子的人 
    • 您的職業替代者 
  • 您的三級親屬死亡。 
  • 如果您突然被通知需要手術。 
  • 如果您有妊娠並發症或流產。 
  • 如果您被通知進行器官移植。 
  • 如果您兩歲以下的孩子或兄弟突然生病並受此保險承保。

法律原因:
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一方,您將是法庭證人或陪審團成員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選舉站成員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警察拘留(只要不是犯罪)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參加與您的離婚相關的程序。 
  • 如果您將在計劃的旅行日期被給予收養孩子。 
  • 如果領事館無理由拒簽您的簽證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官方機構傳喚親自簽署文件。

勞工原因:

  • 如果您被解雇。必須是非紀律解雇。 
  • 如果您在過去六個月內未被雇用的新公司開始工作。如果您被臨時工作機構(ETT)雇用,我們將考慮您為其工作的公司,而不是ETT。 
  • 如果您必須在旅行日期進行正式考試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僱傭合同延長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迫調職並且必須更改住址。

特殊原因:

  • 對您的住宅(主要或次要)或您的專業場所造成的嚴重損害(當您的在場是必需的)。我們將認為由火災、盜竊、爆炸、洪水或自然力造成的嚴重損害。 
  • 如果您無法開始旅行,因為在路上的某個地方發生了空中、陸地或海上盜版行為。 
  • 如果當局正式宣佈旅行出發地為“災難區”。 
  • 如果在旅行目的地發生恐怖襲擊或自然災害。它必須在您旅行開始日期前30天內發生,並且必須在離目的地不超過30公里的距離內發生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公司被宣佈破產。

其他原因:

  • 如果您收到財政部發出的超過600歐元的平行報稅單。 
  • 如果您因在公證人面前的公開抽獎中贏得類似的旅行而取消旅行。 
  • 如果您的文件或行李在旅行前被盜,您因此無法開始旅行。 
  • 如果您的車輛或您的配偶的車輛拋錨,或與其中一輛發生事故,並且您無法進行旅行,因為修理費用超過600歐元。 
  • 如果您被授予與您的旅行日期重合的官方獎學金。
     

當您因任何承保原因取消旅行時,我們還將支付取消同伴的費用,當: 

  • 由此保險承保, 
  • 與您在同一旅行預訂中, 
  • 在您取消旅行後您必須單獨旅行。

如果您因任何承保原因取消旅行,我們還將支付未成年人的取消費用,當: 

  • 由此保險承保, 
  • 與您在同一旅行預訂中, 
  • 在旅行期間由您負擔, 
  • 您因任何承保原因取消旅行。

如果您因任何承保原因無法進行旅行,您可以選擇: 

  • 取消您的旅行,或 
  • 將您的旅行轉讓或更改為其他人的名字,或 
  • 修改日期以便在其他時間旅行。

如果您選擇轉讓或修改旅行,我們將支付變更產生的費用,如果它們少於取消費用。在這兩種情況下,您放棄要求我們支付任何其他類型的旅行取消費用。

旅遊保障 - 旅途中斷

如果您必須中斷旅行,我們將支付相應於未使用的旅行天數的臨時住宿費用,直至達到所訂購的限額。 

計算我們需要支付的金額時,我們將住宿費用總額除以預訂的晚數和人數。然後將所得金額乘以您未享受的晚數。

承保的原因是:

  • 死亡: 
    • 您或 
    • 直系親屬。 
  • 身體事故或嚴重疾病導致您住院,並阻止您繼續旅行。 
  • 身體事故或嚴重疾病導致直系親屬住院。 
  • 對您的住宅(主要或次要)或您的專業場所造成的嚴重損害(當您的在場是必需的)。我們將考慮由火災、爆炸、盜竊或自然力造成的嚴重損害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解雇。必須是紀律解雇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迫調職並且必須更改住址。 
  • 如果您開始在一家新公司工作,而您在過去六個月內未被該公司雇用。如果您被臨時工作機構(ETT)雇用,我們將考慮您為其工作的公司,而不是ETT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一方、法庭證人或陪審團成員。承保原因必須在您的旅程已經開始時發生。

COVID - 取消

  • 如果您或直系親屬在保險合同和旅行開始日期之間因COVID-19死亡。 
  • 如果您在旅行開始前兩週內感染COVID-19且不需要住院。 
  • 如果您在旅行開始前四週內感染COVID-19並住院。 
  • 如果您或您的同伴在旅行開始日期因感染COVID-19而被醫療隔離。隔離必須由醫生開具處方。 
  • 如果您的直系親屬因感染COVID-19住院,且此事實阻止您進行旅行。 
  • 如果您因發燒或其他症狀而被拒絕登機。您必須出示當天或隨後三天內進行的COVID-19陽性檢測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國家當局要求您參與或提供服務,以應對COVID-19引起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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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保護

安全旅行

旅遊保險 - 旅行取消

如果您必須取消旅行,我們將根據銷售條款支付旅行提供商向您收取的取消費用,直至達到所訂購的限額。 

每個團體保單中的每次索賠的最高賠償額將是相應於所訂購的限額,對於同一索賠影響的所有被保險人。如果超過了規定的限額,賠償將在受影響的被保險人之間按比例分配,並根據每個人投保的金額進行分配。 

我們不會支付機場稅、簽發或取消的管理費、保險或服務提供商不支付的其他附加費用。您必須在旅行開始日期前取消旅行並通知供應商。此保證有效至您必須開始旅行的日期和時間。 

阻止您進行旅行的承保原因必須在您參加保險後72小時發生;除非您在訂購旅行的同時參加保險。 

阻止您按計劃日期進行旅行的承保原因如下:

健康原因: 

  • 嚴重疾病、嚴重身體損傷或死亡: 
    • 您 
    • 您的一級或二級親屬 
    • 照顧您未成年或殘疾孩子的人 
    • 您的職業替代者 
  • 您的三級親屬死亡。 
  • 如果您突然被通知需要手術。 
  • 如果您有妊娠並發症或流產。 
  • 如果您被通知進行器官移植。 
  • 如果您兩歲以下的孩子或兄弟突然生病並受此保險承保。

法律原因:
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一方,您將是法庭證人或陪審團成員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選舉站成員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警察拘留(只要不是犯罪)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參加與您的離婚相關的程序。 
  • 如果您將在計劃的旅行日期被給予收養孩子。 
  • 如果領事館無理由拒簽您的簽證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官方機構傳喚親自簽署文件。

勞工原因:

  • 如果您被解雇。必須是紀律解雇。 
  • 如果您在過去六個月內未被雇用的新公司開始工作。如果您被臨時工作機構(ETT)雇用,我們將考慮您為其工作的公司,而不是ETT。 
  • 如果您必須在旅行日期進行正式考試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僱傭合同延長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迫調職並且必須更改住址。

特殊原因:

  • 對您的住宅(主要或次要)或您的專業場所造成的嚴重損害(當您的在場是必需的)。我們將認為由火災、盜竊、爆炸、洪水或自然力造成的嚴重損害。 
  • 如果您無法開始旅行,因為在路上的某個地方發生了空中、陸地或海上盜版行為。 
  • 如果當局正式宣佈旅行出發地為“災難區”。 
  • 如果在旅行目的地發生恐怖襲擊或自然災害。它必須在您旅行開始日期前30天內發生,並且必須在離目的地不超過30公里的距離內發生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公司被宣佈破產。

其他原因:

  • 如果您收到財政部發出的超過600歐元的平行報稅單。 
  • 如果您因在公證人面前的公開抽獎中贏得類似的旅行而取消旅行。 
  • 如果您的文件或行李在旅行前被盜,您因此無法開始旅行。 
  • 如果您的車輛或您的配偶的車輛拋錨,或與其中一輛發生事故,並且您無法進行旅行,因為修理費用超過600歐元。 
  • 如果您被授予與您的旅行日期重合的官方獎學金。

當您因任何承保原因取消旅行時,我們還將支付取消同伴的費用,當: 

  • 由此保險承保, 
  • 與您在同一旅行預訂中, 
  • 在您取消旅行後您必須單獨旅行。

如果您因任何承保原因取消旅行,我們還將支付未成年人的取消費用,當: 

  • 由此保險承保, 
  • 與您在同一旅行預訂中, 
  • 在旅行期間由您負擔, 
  • 您因任何承保原因取消旅行。

如果您因任何承保原因無法進行旅行,您可以選擇: 

  • 取消您的旅行,或 
  • 將您的旅行轉讓或更改為其他人的名字,或 
  • 修改日期以便在其他時間旅行。

如果您選擇轉讓或修改旅行,我們將支付變更產生的費用,如果它們少於取消費用。在這兩種情況下,您放棄要求我們支付任何其他類型的旅行取消費用。

旅遊保障 - 旅途中斷

如果您必須中斷旅行,我們將支付相應於未使用的旅行天數的臨時住宿費用,直至達到所訂購的限額。 

計算我們需要支付的金額時,我們將住宿費用總額除以預訂的晚數和人數。然後將所得金額乘以您未享受的晚數。

承保的原因是:

  • 死亡: 
    • 您或 
    • 直系親屬。 
  • 身體事故或嚴重疾病導致您住院,並阻止您繼續旅行。 
  • 身體事故或嚴重疾病導致直系親屬住院。 
  • 對您的住宅(主要或次要)或您的專業場所造成的嚴重損害(當您的在場是必需的)。我們將考慮由火災、爆炸、盜竊或自然力造成的嚴重損害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解雇。必須是紀律解雇。 
  • 如果您被迫調職並且必須更改住址。 
  • 如果您開始在一家新公司工作,而您在過去六個月內未被該公司雇用。如果您被臨時工作機構(ETT)雇用,我們將考慮您為其工作的公司,而不是ETT。 
  • 如果您被傳喚作為一方、法庭證人或陪審團成員。承保原因必須在您的旅程已經開始時發生。

COVID - 幫助

  • 如因感染COVID-19而生病的醫療/醫院援助 
  • 確認COVID-19感染的診斷測試(PCR),如果: 
    • 您有症狀 
    • 您沒有症狀,但醫院或醫療機構要求您治療其他疾病或意外 
  • 如果您因感染COVID-19而無法通過提供的方式返回家中,將您送回家中: 
  • 如果您因感染COVID-19而死亡,將遺體送回家中。只要沒有法律、政府或衛生措施的障礙。 
  • 如果您生病但不需要住院,延長酒店/住宿的住宿時間。酒店住宿必須由醫生開具處方。 
  • 如果您的直系親屬: 
    • 因COVID-19死亡或 
    • 您因COVID-19住院 

COVID - 取消

  • 如果您或直系親屬在保險合同和旅行開始日期之間因COVID-19死亡。 
  • 如果您在旅行開始前兩週內感染COVID-19且不需要住院。 
  • 如果您在旅行開始前四週內感染COVID-19並住院。 
  • 如果您或您的同伴在旅行開始日期因感染COVID-19而被醫療隔離。隔離必須由醫生開具處方。 
  • 如果您的直系親屬因感染COVID-19住院,且此事實阻止您進行旅行。 
  • 如果您因發燒或其他症狀而被拒絕登機。您必須出示當天或隨後三天內進行的COVID-19陽性檢測。 
  • 如果您的國家當局要求您參與或提供服務,以應對COVID-19引起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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